水利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研究
李 荣 ,李晓强 ,赵呜伟
(1.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江苏南京210022;2.高淳县水利局,江苏高淳21ooo0)
摘要:列出了与水利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叙述了水利工程监理面临的安全风险及其安全责任存在的问题和
相应对策,并介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内容,提出了监理工作中要关注的细节。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n,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7716(2011)07—0238—03
0 前言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
人民群众生命的财产安全,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自2004年2月1 Et起
实施。2006年建设部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正
式明确了监理的安全责任。但是当前建设市场还
有很多的不规范,对监理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造
成了监理安全责任的无限连带,给监理企业和从
业人员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目前对水利工程监理
安全责任研究很少,使得从业人员实践中遇到很
多困惑。我们对水利监理面临的安全风险进行分
析,强调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对监理企业生存和从
业人员事业发展的意义,寻找做好监理安全工作
的对策,从而能够使得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降低
不必要的风险。
1 与水利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相关的法律
法规
与水利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O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03.01)、《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2008.O1.O1)、《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2004.02.O1)、《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4.O1.09)、《关
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2006.10.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2007.06.O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01.05.0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
范》(2004.O1.O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0.1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8.O1.O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收稿日期:2011—02—14
作者简介:李荣(1963一),男,上海人,高级工程师,从事工程水
利规划设计及管理工作。
(2005.07.15)、《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
部分)》(2000.10.18)、《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
术工作规程》(1988.07.01)。
2 水利工程监理面临的安全风险
水利工程建设由于所处环境复杂,危险因素
多种和多变,而危险因素能否形成事故取决于对
危险因素的识别和控制,监理的安全责任就是识
别和控制危险因素。
(1)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应着重抓
好以下各方面: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重点针对施工单
位中的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
涉水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
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
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具有一定规
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标准由国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
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
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b.土方开挖工程;C.围堰工程;d.脚手架工程及混
凝土浇筑.e.拆除工程;f.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
程。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