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探析
王利刚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300170)
摘要:加强对水利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是提高水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强化水利事业单位
职能的重要保证。针对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当前水利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几点改
进设想。
关键词:水利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v一9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4—7328(2010)05—0063—03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会计制度发生了一
系列变化。2000年颁布新的《会计法》,2001年颁布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特别是2006年颁布新的《企
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一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
准则,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已逐步与国际接轨。相比
之下,我国水利事业单位的财务改革则相对滞后,现
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1997年制定的。随着时
代的变迁和相关政策的出台,笔者在实际工作过程
中发现现行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对
当前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1 当前水利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1 固定资产定价标准过低、核算单一,且不能如
实反映水利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量和净资产,不
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水if,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
耗程度
现行水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水利事业单
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从购置、建造完
工入账到报废.会计账面始终反映的是原值。固定资
产在使用过程中因磨损或技术进步等原因而减少的
价值在水利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得不到体现。
这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产生差异,并
随时间的推移其差异越来越大,导致账实不符,造成
水利事业单位资产总额反映不实;而以账面原值核
算固定基金,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指标不能反
映净资产的实际情况,虚增了净资产。
1.2 对外投资核算单一,收益或亏损的核算不及
时,不if,0于单位对资金的管理和宏观决策
目前,水利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执行的是成本法
收稿日期:2010—05—22
作者简介:王利刚(1979一),男,会计师,主要从事水利财务管理工作。
核算,即当投资收益或亏损发生时,才进行账务处
理。对外投资业务设置的会计科目,只反映投资成本
的“对外投资”和确认投资损益的“其他收入”两个科
目。具体帐务处理没有以投资期限的长短,区别长期
投资与短期投资。当转让、收回投资或收取利息、股
息须确认投资损益时,则以实际收取的金额与该项
投资的原成本相抵消,将其差额直接记人当期的“其
他收入”科目的贷方或借方。这种核算方法的缺点是
不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对外投资的实际损益,使会计
信息明显不完整,不利于单位对资金的管理和宏观
决策。
1.3 在收付实现制下,无法客观、全面地反映单位
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到或支付货币资金作为
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水利事业单位会计采用收
付实现制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强调某一年度内的水
利事业单位收支产生的现金流量,对跨期的资本性
支出来说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支付日作为费用核
销之期,不能全面反映资产、负债情况,往往会混淆
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这种做法导致水利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规模和数量信息失真,对这些资产的
监督和控制也可能失真。进而,不能如实反映资产、
负债、收入和支出,不能客观地反映水利事业单位的
绩效和预算执行情况。收付实现制下的财务支出只
包括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不能反映那些本期虽已
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