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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
  • 资料大小:0.04 MB
  • 资料类型:.doc
  • 资料等级:
  • 发布时间:2016-11-26
资料介绍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 、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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