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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全)
  • 资料大小:620KB
  • 资料类型:.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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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1-01
资料介绍

前      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 、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C、附录 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7—19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3838—19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T5791一1993  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一1995 1:500 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5772—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   
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水工程   
GB 50162—199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 50188—1993 村镇规划标准    
GB/T 50265—1997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86—19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 217—1987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L 18—1991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 72199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 73—199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JT/J 021—1989 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LY/J002—1987 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 总则
3.1.1 本标准所称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3.1.2 规划的基本原则    
a)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b)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c)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d)因地制宜。
3.1.3 规划的内容    
a)确定项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b)评价土地资源的适宜性。    
c)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d)配置工程设施和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    
e)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    
f)项目规划方案的实施计划和措施。
3.1.4 规划的依据    
根据规划任务书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
3.1.5 项目规划用地分类以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3.1.6 项目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2 规划编制程序
3.2.1 规划准备   
规划准备是指在项目规划前期所要进行的工作。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规划工作小组、搜集整理资料等。
3.2.1.1 制订工作计划    
根据规划任务书制订项目规划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与方法、日程安排、人员组成与分工及经费预算等。
3.2.1.2 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计划,协调部门关系,研究解决规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规划方案,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规划。
3.2.1.3 成立规划工作小组   
规划工作小组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
3.2.1.4 搜集整理资料    
资料要求具备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具有法律效力。    
a)项目规划应搜集以下资料:        
1)项目区基本概况。行政辖区、地理位置、四至、总面积、覆盖范围、区内人口等。        
2)自然条件。包括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候、地质。植被、自然灾害等情况。
3)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光热资源、矿产资源等。     
4)社会经济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市场状况、基础设施、人民生活水平、民族与文化等。        
5)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各类用地的数量、布局、土地利用的有利及不利因素、土地权属状况等。        
6)土地利用潜力状况。包括待开发整理土地的数量、质量、生产潜力、开发整理潜力及布局等。        
7)土地政策、法规及相关的规定、标准等资料。包括涉及土地利用的有关行业规划资料,涉及城建、林业、环保、水利、交通。能源、牧业、水产等的规定和标准。
b)资料分析整理:        
1)原始资料审核。应审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可靠性、计量单位的规范性等。
2)对原始资料按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等分类分组。
3)数据资料初步计算、整理、汇总。
3.2.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及评价
对确定为开发整理项目区的土地进行利用现状分析,确定土地的适宜用途和适宜程度。
3.2.3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根据规划任务书的要求及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土地质量、社会需求、经济建设需要、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等,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3.2.4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总体布局    
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条件、交通水利设施状况以及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确定主干交通线路和水利干沟渠等重点开发整理工程设施的位置和规模、村镇的位置和发展方向等。
3.2.5 规划编制    
根据项目规划目标,当地的社会、经济、自然和技术条件,以及土地的适宜用途和项目总体布局,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数量、各项工程设施和生物措施的位置和用地规模,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地块。
3.2.6 规划方案评价与确定
3.2.6.1 技术可行性分析    
技术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规划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和实施项目规划拟采用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a)项目规划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对规划所采用的各项技术参数和指标是否准确可靠,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要求以及规划方案能否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等方面进行分析。    
b)实施项目规划拟采用技术的可行性分析。对在土地开发整理中投人的人力、物力和技术保障体系(如道路修筑、土地平整。表土处理、排灌工程及其建(构)筑物修筑、生物措施等)以及项目规划目标实现的保障程度等方面进行分析。
3.2.6.2 社会效益评价    
评价项目规划对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效益指标为:农产品人均占有量、农产品商品率、城乡居住和就业条件、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改善程度、单位面积耕地供养人数等。                  3.2.6.3 经济效益评价
分析物质技术要素组合和利用的经济性,分析可能实现的经济目标和实效性。效益指标为:土地利用率、耕地面积增加率、投人产出率、技术措施增产率等。
3.2.6.4 生态效益评价    
评价项目规划对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效益指标为: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土地沙化治理面积、土地污染治理面积、人均绿地面积等。
3.2.6.5 规划方案确定
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论证修改,确定最佳规划方案,提交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附件。
3.2.7 上报审批与实施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应由具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批准权的单位审查批准。  
经批准后的项目规划方可按照规划要求对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规划的实施应有利于保证工程安全、降低工程成本。优先安排防洪、排涝等对生产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工程及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工程。农用地开发整理项目应注意不违农时,优先安排不影响农作物生长或影响不大的工程,其他工程尽量安排在农闲季节。
3.3 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   
 农用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对农用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整治和改造,提高农用地质量,增加土地有效供给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过程。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的目标是:   
 a)提高农田集约化、机械化、水利化水平。   
 b)提高农村人口聚居程度。    
C)完善给排水、通电、通路等配套设施。    
d)提高土地质量。   
e)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f)增加耕地收益。    
g)提高土地利用率。   
h)改善生态环境。    
农用地整理可根据整理后土地的主导用途分为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和养殖水面用地整理,重点是耕地整理。
3.3.1 耕地整理项目规划
3.3.1.1 目标确定   
 根据社会需求。经济建设需要、项目区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土地的适宜用途,确定耕地整理项目规划的具体目标。
3.3.1.2 项目总体布局    
a)原则        
1)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        
2)经济发展需要与社会需求相结合。        
3)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        
4)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b)总体布局        
1)根据项目区的地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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