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鲁班袋建筑工程资料库!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施组方案 > 土地整理施工组织设计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合同
  • 资料大小:60KB
  • 资料类型:.WORD
  • 资料等级:
  • 发布时间:2021-11-01
资料介绍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小屯乡人民政府拟修建小屯乡雷打坟土地开发工程,接受了邀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   年  月  日在小屯乡政府办公室签署了本协议书。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项目审批文号:
资金来源:
2、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主涵义与下述第二部分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3、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合同条款
(5)    施工招标文件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
(9)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签署前双方为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协议、会议纪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承包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建设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在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由承包单位负担。
6、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垫壹份;副本捌份,建设单位执贰份,承包单位执贰份。其余副本由建设单位分送有关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份 合同条款
第1条 名词解释
(1)    建设单位:
(2)    承包单位:
(3)    设计单位:
(4)    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a、土地平整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 承包方式
(1)以                  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 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 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 合同的范

温馨提示

因本站资料资源较多,启用了多个文件服务器,如果浏览器下载较慢,请调用迅雷下载,特别是超过了5M以上的文件!请一定调用迅雷,有时候速度就会飞起哦,如果您的浏览器自动加载了PDF预览,文件太大又卡死,请按下载说明里的把PDF插件关闭了就可以直接下载,不会再预览了!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ArchiName筑名导航 孙悟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WAP
Powered by lubandai.com © 2009-2016 Inc. 桂ICP备16008802号
资源报错、业务联系及其它事务请发邮件与我们联系:admin@luband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