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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方案
  • 资料大小:200KB
  • 资料类型:.WORD
  • 资料等级:
  • 发布时间:2021-10-05
资料介绍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依据
      三、地质条件、水文条件
      四、施工总体部署
      五、降水施工
      六、土方开挖
      七、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
      八、基坑监测
      九、基坑围护应急措施
      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场地原盐都区潘黄镇跃南村一块空地,现已平整,场地自然地面绝对标高为2.0。从建筑物基坑的周边环境看,东、北侧为已建小区、南侧为鹿鸣路,本工程质量目标市优质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为市标准化工地。
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1、工程勘察院提供的岩土工程勘测报告(详勘2011052);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08-61-97;
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国家及江苏省颁布的其他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文明施工规定。
三、地质条件、水文条件
根据盐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根据地质条件显示:基坑开挖最大深度标高约为6米左右,土方开挖涉及第一层素填土(空隙率大、渗透系数高),第二层粉质粘土(空隙率大、渗透系数较高),第三层淤泥质粉质粘土(含水率、饱和水较高),第四层砂质粉土(空隙率大、渗透系数高,基坑开挖时极容易产生淤泥沉陷现象),第五层淤泥质粉质粘土(含水率、饱和水较高,基坑开挖时极容易产生淤泥沉陷现象需用石灰土拌合方便土方开挖),因此我项目部将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使总体布局合理,以营造优美的施工环境,减少施工噪音、环境污染等,详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施工总体部署
本工程为跃南新苑小区1#~6#楼及地下室人防工程,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与鹿鸣路交界处以西地段,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先挖上层土、降水(轻型井点降水)、二层土方开挖。土钉及护坡与挖土施工相互穿插进行。轻型井点降水、深井降水、基坑围护是土方开挖的前提,只有在良好的降水条件和稳定的基坑围护下,土方开挖才能顺利进行,共同完成整个土方工程。
在轻型井点、深井降水及土方开挖20天之前,对基坑围护方案中的监测点完成施工,并进行不少于二次原始数据测量,同时在监测点周边做砖墙对监测点进行适当地保护。本工程的基坑监测和专业管线监测由业主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一)基坑井点降(排)水
    本项目工程的建筑平面轴线近似矩形,占地面积比较大,给施工带来一定的难度,该地下室设置了分水挡坎(后浇带),这样有利于组织施工流水。因此,我项目部依据基坑实际开挖深度和周围环境,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拟建场地地势低洼,场地内有水沟水塘等地表水体发育,场地地下水在勘察深度以内主要为浅层潜水和微承压水,承压水分布于4层及4层以下的粉土和粉砂层中,勘探时测得承压水头标高-0.5m(黄海高程),该工程无地下设施,勘察时测得初见水位埋深0.7-0.79m,量侧的潜水稳定水位标高在地面下为0.8-0.89m。根据盐城市地质环境检测资料,拟建工程场地近期3--5年内最高地下水位为1.88m,因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时应采取地基土不受挠动的措施,基坑开挖须在排桩结构支护后水泥搅拌桩进行止水的坑内分层开挖,潜水补给主要为大气降水渗入,排泄以蒸发为主,水位变化明显受降水影响,在如此高的水头作用下,随着土方开挖卸荷逐渐形成对基坑底部的浮托力,必将发生基底隆起,管涌,浮托等一系列破坏作用,为确保顺利完成基坑开挖及下部结构施工,同时为不影响基础施工前的浮托,设计在基坑四周采用桩后轻型井点进行止水再在基坑中央加减压井降低地下水头压力的方案来解决地基底部承压水的浮托作用,故该工程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及基础施工之前抗浮设计应按不利因素考虑,同时结构设计说明中要求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抗浮验算以确定停止降水的时间,验算时的结构抗浮安全系数应大于等于1.2(验算结果附后),为此根据地质条件及相关要求施工时基坑四周采用减压井的降水措施,坑内采取减压井降水机组的措施保证地下室底板完成前地下水位低于基础底板以下0.5米处。待施工荷载达到抗浮要求时方可撤离,以减少水浮力对地基隆起造成影响。水位变化明显受降水影响,根据地质报告要求全埋式地下车库自重小于浮力,根据当地经验及结构设计要求地坑开挖时地下水应降到基础底板以下0.5米处并持续到回填土完成,故该工程抗浮设计按不利因素考虑,则抗浮设计水位采用建筑物室外标高。地下车库抗浮计算如下:
1、根据设计数据可知上部建筑自重标准值(顶板自重、外墙自重、柱自重)约为 40kn/m2(根据结构设计数据查得);
地下室垫层0.1×20=2kn/m2;
地板自重(含筏板)约0.40×25=10kn/m2;
其它静荷载标准值(地梁、240砖墙等)约为2.0kn/m2;
即地下室抗浮荷载标准值约为Qwk=40+2+10+2.0=54kn/m2
2、地下室抗浮荷载设计值Qw约=0.9×Qwk(顶板自重荷载标准值+外墙自重荷载标准值+柱自重荷载标准值+地板自重荷载标准值+其它自重荷载标准值)54×0.9=48.6kn/m2
3、地下室水浮力荷载设计值(①地下水最高水位为黄海高程:1.88;②地下室地板上口标高为黄海高程-2.40)
地下室水浮力荷载标准值:Qfk=10×(1.88+2.40)=42.8 kn/m2
地下室水浮力荷载设计值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
Qf=1.2 Qfk=1.2×42.8=51.36kn/m2
4、抗浮验算
Qf =51.36 kn/m2 < Qw =48.6 kn/m2
根据验算可知地下室自重不能满足抗浮要求,因此施工期间的减压井降水(基坑中心的减压井经过封堵后由预埋管路引出)必须在地下室上部荷载达到抗浮要求时方可撤离,以减少水浮力对轴线偏移造成影响。
根据当地经验拟建场地地下水位较高,加之年降水量较大,丰水季节地基土全部浸于水下,项目部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拟建场地施工安全,施工前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堵漏设备和材料;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排定期做好基坑变形的监测工作并做好详细、全面的监测记录,如四周已建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沉降,地下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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